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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親竟被問悲傷嗎?犯保制度應防二次傷害
現行制度對犯罪被害人不友善,往往會讓被害人感覺受到二次傷害。2012年王昊案的被害者家屬王薇君表示,自己當年在犯保協會催促下,去申請犯保補償金,過程中不時要面對尖銳提問,但申請還遭駁回。她說,這八年來投身兒童保護、被害人保護工作,不外乎也是在修復自己,因此期盼犯罪被害人權益要有所提升,勿讓自己當年的創傷在社會上一再重演。
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 實質改變不大
對於我國犯保制度所面對的問題,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連孟琦表示,犯罪被害人在訴訟上的權益不足是一大課題。國內雖然在去年12月修法,新增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,宣示要「為被害人設計程序參與人之主體地位」,但並沒有增訂聲請調查證據、詢問證人、鑑定人及獨立上訴的權利,實質改變幅度不大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